并且因为它们各自持有的雅虎流通证券不到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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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na0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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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因为它们各自持有的雅虎流通证券不到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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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案交易中,三只 Third Point 基金(Third Point Offshore Fund, Ltd.、Third Point Ultra, Ltd. 和 Third Point Partners Qualified LP,每只基金都是自己的“最终母公司”,并且均符合 HSR 法案下的人员规模测试)在 2011 年 8 月 8 日至 2011 年 9 月 8 日期间多次在公开市场收购雅虎投票证券。此次收购导致每只基金持有超过 6600 万美元的资产,这是当时适用的 HSR 申报门槛。Third Point 基金在进行跨门槛收购之前没有提交 HSR 并购前通知表或遵守等待期。

Third Point 基金没有根据 HSR 申报要求的“仅投资”豁免提交所需的 HSR 申报()。然而,投诉称,在这些基金收购雅虎股份的同时,Third Point 的行为与投资雅虎的目的不一致。例如,在 8 月 10 日至 9 月 16 日期间,当这些基金最终提交 HSR 申报时,Third Point 采取了以下步骤: 联系某些个人以了解他们成为雅虎首席执行官或雅虎董事会候选人的兴趣和意愿; 组建雅虎董事 挪威电话号码列表 会替代候选人名单; 起草致雅虎的信函,宣布 Third Point 准备加入雅虎董事会; 内部讨论了对雅虎董事发起代理权争夺战的可能性;以及 公开表示准备在雅虎下次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名董事名单。

尽管《HSR 法案》规定,收购方违反该法案,每天最高可处以 16,000 美元的民事罚款,但委员会在与反垄断部门的同事协商后,决定在本案中只寻求禁令救济。在本案中,Third Point 很快提交了所需的表格,因此它只是在很短的时间内违反了《HSR 法案》,并且在等待期内遵守了随后购买雅虎股票所需的等待期。这也是 Third Point 首次违反《HSR 法案》,当各方错误地依赖 HSR 豁免时,这可以作为确定适当后果的一个因素。委员会不寻求民事处罚的决定是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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