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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申请人和律师越来越了解构成

Posted: Tue Mar 25, 2025 5:50 am
by arzina221
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 (WGAD) 是国际人权体系中唯一一个专门负责受理和审查任意剥夺自由案件的机构。自 1991 年以来,工作组一直以此身份,解释和执行在国内、地区和国际司法管辖区内制定的有关剥夺自由的国际法律规则。工作组的判例可通过其搜索引擎查阅。今年早些时候,工作组成员之一 Mads Andenas 教授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交了2012 年工作组活动报告。

奥拜杜拉诉美国

obaidullah-785x1024 WGAD 法理体系的意见。最近的一个典型例子是 WGAD 在Obaidullah 诉美国案中就关塔那摩湾拘留Bertola Obaidullah 一事做出的意见(2013 年 6 月 3 日发布;将于 12 月公布)。在Obaidullah案中,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就Obaidullah 被任意拘留一事裁定美国败诉(见上图右,来源)。

奥拜杜拉是一名 29 岁的阿富汗普什图族公民,居住在霍斯特 纳米比亚资源 省米拉尼村。2002 年 7 月 21 日,他在一次突袭其家时被捕。他被关押在一个美国军事基地,随后被关押了三个月。工作组在其意见中明确表示,“在阿富汗被监禁期间,奥拜杜拉先生并未被告知被拘留的原因。他受到威胁、被迫做出虚假陈述和酷刑”(见 [4])。工作组对奥拜杜拉后来被关押在关塔那摩湾的情况表示如下:“2002 年 10 月,美国军队将奥拜杜拉先生转移到古巴关塔那摩湾的美国拘留设施,他在那里继续遭受酷刑和不人道的待遇。十多年后,奥拜杜拉先生仍然被关押在关塔那摩湾。没有向他说明被拘留的任何理由,也没有人对他提出任何指控”(第[5]条)。

工作组的意见总结道:“剥夺 Obaidullah 先生的自由是任意的,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第 9 条和第 10 条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 9 条和第 14 条。”(请参阅​​ Marine Farshian 在《人权评论》上发表的精彩博客文章。)

工作组对国际法院判例的依赖

Obaidullah 案中对美国的判决表明,WGAD 的判例具有约束力。但它也揭示了 WGAD 判例的另一个方面。鉴于 Bruno Simma 所言,人权机构被认为“已经制定了专门为人权而制定的学说和规则……这些学说和规则可能超出了主流法律界较为保守的范围”(B Simma,《国际法院面前的人权》,CJ Tams 和 J Sloan 编,《国际法院对国际法的发展》 (牛津大学出版社 2013 年)第 322 页),值得注意的是,WGAD 完全依赖国际法院 (ICJ) 的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