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克斯新闻报道
Posted: Tue Mar 25, 2025 6:33 am
在博客上消失了几周并沉寂了一个夏天之后,我们回来了。我需要做一些事情来弥补不足。我想在接下来的几天里讨论一下最近媒体报道阿富汗战争时出现的一些法律问题。本周晚些时候,我将撰写一篇关于美国针对与塔利班有联系的阿富汗毒贩的文章。今天,我想谈谈一些报道(见此处、此处和此处),这些报道表明塔利班领导人已经发布了一本手册,其中包含了其战士的行为准则。特别是,我感兴趣的是,发布这样的“行为准则”将如何影响国际武装冲突中战俘身份的确定。
这本手册以普什图语编写,由美国军方获得,名为《阿富汗伊斯兰酋长国规章制度》,是写给“普什图圣战者”或塔利班指挥官的。该手册于 5 月 9 日在塔利班的发源地坎大哈撰写,将塔利班的战斗描述为“圣战”,只有“按照既定的规章制度框架进行”才能实现。
显然,行为准则的部分目的就是赢得人心。值得注意的是,新准 挪威资源 则与 2006 年的准则有所不同,其中包含与国际人道主义法 (IHL) 中现有的规则类似的规则。例如,虽然以前的准则明确允许杀害那些教导违反伊斯兰教义的教师,但新准则试图反映禁止针对平民和民用物体的规定。虽然不禁止自杀式袭击,
行为准则指出: “自杀式袭击应该针对高价值和重要目标,因为勇敢的伊斯兰教徒不应该被用来攻击低价值和无用的目标。在自杀式袭击中,应尽量减少无辜民众的死亡和财产损失。”
法案还规定,“所有圣战者必须尽最大努力避免平民伤亡和平民财产损失。”法案还规定,圣战者“应避免”毁容他人,例如割耳、割鼻和割唇。
美国和阿富汗官员认为该文件是虚伪的,因为阿富汗大多数平民死亡都是由塔利班造成的。他们还认为该文件只是一种宣传。很难看出该文件怎么会只是一种宣传,因为它似乎并没有被塔利班公开,而且在被媒体发现之前已经发布了几个月。
塔利班签发该文件对国际人道法产生了许多影响。有趣的是,如果该文件是在阿富汗发生国际武装冲突时签发的(现在情况已不再如此),那么签发该文件是否会对塔利班战士的地位产生任何影响。布什政府辩称(见此处),根据《日内瓦第三公约》(1949 年)关于战俘的规定,塔利班战士无权获得战俘身份,因为塔利班不满足《日内瓦第三公约》第 4(A)2 条的条件。第 4(A)2 条规定,参与国际武装冲突的非正规部队必须满足才能获得战俘身份的条件。
这本手册以普什图语编写,由美国军方获得,名为《阿富汗伊斯兰酋长国规章制度》,是写给“普什图圣战者”或塔利班指挥官的。该手册于 5 月 9 日在塔利班的发源地坎大哈撰写,将塔利班的战斗描述为“圣战”,只有“按照既定的规章制度框架进行”才能实现。
显然,行为准则的部分目的就是赢得人心。值得注意的是,新准 挪威资源 则与 2006 年的准则有所不同,其中包含与国际人道主义法 (IHL) 中现有的规则类似的规则。例如,虽然以前的准则明确允许杀害那些教导违反伊斯兰教义的教师,但新准则试图反映禁止针对平民和民用物体的规定。虽然不禁止自杀式袭击,
行为准则指出: “自杀式袭击应该针对高价值和重要目标,因为勇敢的伊斯兰教徒不应该被用来攻击低价值和无用的目标。在自杀式袭击中,应尽量减少无辜民众的死亡和财产损失。”
法案还规定,“所有圣战者必须尽最大努力避免平民伤亡和平民财产损失。”法案还规定,圣战者“应避免”毁容他人,例如割耳、割鼻和割唇。
美国和阿富汗官员认为该文件是虚伪的,因为阿富汗大多数平民死亡都是由塔利班造成的。他们还认为该文件只是一种宣传。很难看出该文件怎么会只是一种宣传,因为它似乎并没有被塔利班公开,而且在被媒体发现之前已经发布了几个月。
塔利班签发该文件对国际人道法产生了许多影响。有趣的是,如果该文件是在阿富汗发生国际武装冲突时签发的(现在情况已不再如此),那么签发该文件是否会对塔利班战士的地位产生任何影响。布什政府辩称(见此处),根据《日内瓦第三公约》(1949 年)关于战俘的规定,塔利班战士无权获得战俘身份,因为塔利班不满足《日内瓦第三公约》第 4(A)2 条的条件。第 4(A)2 条规定,参与国际武装冲突的非正规部队必须满足才能获得战俘身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