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阅读欧洲法院的新闻稿时,令我震惊的并不是判决本身——对于任何对人权稍有了解的人来说,这都是意料之中的事。一致意见令人震惊:法官们一致认为乌克兰违反了《欧洲公约》第 2 条——生命权。法院发现乌克兰当局并未尽一切努力防止和制止暴力事件。执法机构缺乏适当的规划、在冲突初期不作为,甚至可能与反迈丹活动分子勾结,都导致了大量人员伤亡。警方掌握了可能发生骚乱的情报,但并未采取任何预防措施。
但这究竟意味着什么?法院表示:当局没有尽其所能阻止暴力事件的发生。一旦开始就没有停止过。没有拯救那些乞求帮助的人。最糟糕的是,她没有正确调查所发生的事情。这些不仅仅是法律用语——它们是对冷漠的指责,对未能保护任何国家的根基——人民的生命——的指责。我经常想:如果那天掌权的人采取更果断的行动会怎么样?如果警察没有袖手旁观,如果救援人员 希腊电话号码库 及时赶到,情况会怎样?但历史不喜欢“如果”。她给我们留下了事实:数十人死亡,数百人受伤,以及多年的沉默。
未进行的调查
十一年过去了,我们仍然不知道全部真相。对敖德萨事件的调查,让我想起一本每年都会打开一次,抖落灰尘,却永远读不完的旧书。调查一拖再拖,嫌疑人逍遥法外,案件也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败露。欧洲人权法院明确指出:该调查是无效的。这些不仅仅是言辞。在我的实践中,我见过谋杀或严重人身伤害案件由于缺乏证据、失去证人或纯粹的疏忽而失败。但这里有一个不同的尺度。在这方面,国家应该表明它有能力找到罪犯、惩罚他们,并为那些失去亲人的人们提供答案。相反,我们收到的是空洞的承诺和破纸。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也许是因为敖德萨的惨剧不仅仅是一场犯罪,而是一个政治纠葛。解决这一问题意味着要冒犯很多人,从当地活动人士到高级官员。但这能成为不采取行动的理由吗?我认为不是。
政府疏忽:这场悲剧可以避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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